Q1 的治理小组提案请参考:https://forum.plancker.org/t/2024-q1-governance-working-group-proposal/241。
经过一个季度的探索和尝试,我们发现没有主理人社区仍然可以正常运转,治理小组的机制是可以正常推进和运转,同时基于 FairSharing 的记录规则也可以相对合理的按照贡献进行分配,同时保存大家的贡献。
在 Q1 季会上,Plancker 组织结构发生了一些变化,因此 Q2 的治理小组也会因此发生调整,升级成为 Plancker 核心议会。
包括不限于:
通过讨论和会议产出具体的工作事宜,将由大家自行领取实施,之后将记录到 FairSharing 上并且按照公共事务的贡献度进行按劳分配。
核心议会的成员将决定 Plancker 的走向、资源分配等。治理结果将会自动获得社区成员的认可和执行。
核心议会的成员在实施具体公共事务时,将按劳获得相应分配,并且在每年按照贡献获得相应的 Plancker 股份追溯。
核心议会需要什么样的人?
如何加入?
如何退出?
延续上个 Q 的预算规则: